吉林省工商局召开新闻通报会
2月23日,吉林省工商局举行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通报工商系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布典型案件。
截至目前,吉林省工商系统在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0146人次,检查经营主体94146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583个, 整治重点区域621处,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142件,案值154.2万元;查扣、没收、销毁各类违法物资14469件,侵权标识69805个;受理和 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案件5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0余万元。
会议公布了工商系统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
长春市工商局绿园分局查处付某假冒注册商标案。2011年1月初,绿园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合心镇伊通河村一无名厂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大 众、一汽四环、长城、昆仑、蓝星、利迪等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及外包装和部分假冒伪劣制动液、防冻液、玻璃水,并查封了用于制作假冒伪劣商品的原料及生 产设备,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付某。据初步统计,截止案发,付某非法经营额达300余万元。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长春市工商局商标分局查处假冒“UGG”品牌雪地鞋案。近日,长春市工商局商标分局在对桂林路市场进行现场突击检查时,发现两个摊位销售标有 “UGG”商标的雪地鞋,经“UGG”厂家技术人员鉴定,确定为假冒“UGG”商标商品,现场查扣涉案侵权商品159件。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吉林省工商局商标局查处涉台商标侵权案。2011年初,省工商局商标局接到宜兰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反映梅河口市旺旺米业有限公司未经商标注册 人许可,在其同类商品外包装上擅自使用“旺旺”注册商标,侵犯了“旺旺”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经查,梅河口市旺旺米业有限公司生 产、销售的大米外包装突出“旺旺”商标,已生产大米430袋,销售44袋,非法经营额30100元。省工商局已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 30100元。
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查获销售假酒案。南关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发现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的10家店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剑南春”、“五粮液”、“贵州 茅台酒”、“国窖”、“泸州”、“泸州老窖”、“水井坊”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货值为179970元,依法没收侵权白酒356瓶,并罚款47500元。
吉林市工商局昌邑分局查获涉嫌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昌邑分局江湾路工商所在近期市场巡查时发现,昌邑区永昌酒类经销部天胜店所销售的“军中 茅台”酒涉嫌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对该店库存的200件“军中茅台”酒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并联系茅台酒厂予以确认。目前,该案正在调查 处理中。
人民日报社吉林分社、新华社吉林分社、吉林日报、吉林电视台、吉林广播电台、新文化报、城市晚报、长春晚报、东亚新闻、中国吉林网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通报会。 |